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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第八章 罚 则(铁路工程实施)

2025-12-07 21:20:01txsbo348762

铁路工程重大方案调整指什么

我有这个文件,请参阅。告诉我你的邮箱,我把原文发到你邮箱里去。记得给我分数,呵呵。

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铁建设[2005]146号

各铁路局,青藏铁路公司,各客运专线公司(筹备组),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建设投资公司,集装箱公司:
根据《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勘察设计管理体制改革,铁道部对《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请按照执行。铁道部1997年发布的《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和2003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二00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变更设计工作,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道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变更设计,是指施工图经审核修改批准后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施工图的活动。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认真审核施工图,勘察设计单位应确保勘察设计质量,监理单位应认真检查设计文件,施工单位应详细核对设计文件,各单位要互相配合,将勘察设计存在的问题解决在工程实施之前。

第五条经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变更设计的管理,勘察设计单位应选派能够胜任变更设计工作的人员常驻现场,监理单位应强化现场检查,施工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处理实施过程中的设计变更。

第二章变更设计分类

第七条变更设计分为I类、Ⅱ类。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I类变更设计:
1.变更建设规模、主要技术标准、重大方案的;
2.变更初步设计主要批复意见的;
3.变更涉及运输能力、运输质量、运输安全的;
4.变更重点工点的设计原则;
5.变更设计一次增减投资3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九条对施工图的其他变更为Ⅱ类变更设计。

第十条变更设计项目划分原则
1.同一工点或同一病害引起的不可分割的一次性变更,为一项变更设计;
2.同一工点中的不同变更内容、同一病害类型的不同工点、同一变更内容的不同段落应分别划分为不同的变更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者除外)。。

第十一条变更设计必须按上述原则划分,严禁将变更设计项目合并或拆分。

第三章变更设计程序

第十二条 I类 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勘察设计单位按处理意见完成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对变更设计文件初审后,连同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费用处理方案报原初步设计批准部门。经审查批准后,建设单位方可组织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 计,并组织对施工图进行审核。

第十三条Ⅱ类变更设计,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和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及有关方面分析、研究,确定变更设计原因、责任单位、技术方案、费用及费用处理,由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设计文件经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十四条 I类变更设计文件按铁道部《铁路基本建设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和设计文件编制办法》(铁建设[1999]99号)规定编制,达到初步设计文件深度;Ⅱ类变更设计文件可适当简化。变更设计文件应附工程数量和费用增减对照表。

第十五条变更设计要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因突发事件、工程安全需要立即处理的I类变更设计,建设单位应在处理的同时按规定向铁道部有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及时按程序办理变更。

第十六条变更设计工作应满足建设需要。建设单位应及时对变更设计意见组织研究、委托勘察设计、组织审批或报批,初步设计批准单位应及时审查I类变更设计。

第十七条铁道部投资铁路项目的I类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审查后报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并抄送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等相关部门,由铁道部工程设计鉴定中心组织审查,审查批复意见经发展计划司、建设管理司以及相关部门会签后报部领导批准。

第十八条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的I类变更设计,由建设单位报初步设计批准单位批准。

第四章变更设计费用

第十九条 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初步设计批准概算编制原则,扣除不应发生的费用后确定;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应按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单价和计价方式确定。

第二十条 I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按批准意见执行;Ⅱ类变更设计引起的费用列入预备费。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相关费用按铁道部有关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 I类变更设计的勘察设计费,按铁路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按变更设计批准意见办理;
工程质量事故引起的变更设计,勘察设计费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
勘察设计单位无偿完成因勘察设计质量引起的变更设计。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实行工程总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项目,变更设计文件严格按本办法审查批准,变更设计费用执行相应规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05年9月1日起实行。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铁建[1997]125号)和《关于调整国家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变更设计管理工作程序和分工的通知》(铁建设[2003]140号)同时废止。

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的设计文件实施

第五十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约定,向业主或建设管理单位提交勘察设计文件,说明设计意图。
第五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开工前,按审核后的施工图,向施工、监理单位说明设计意图,提出建设、监理和施工注意事项。
第五十二条建设项目开工后,勘察设计单位应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选派主持或参与该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主要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完善和优化勘察设计,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按变更设计管理规定修改设计。
第五十三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及时对建设管理、咨询、监理单位提出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实施方案。
勘察设计文件一般由原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文件。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单位对修改的勘察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原勘察设计单位仍对设计文件的总体性负责。
第五十四条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控制数,一般不得调整。因政策和特殊原因需要调整的,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五十五条勘察设计单位有权督促施工单位按审核后的施工图文件施工,对发现不按施工图文件施工的,应及时通知建设管理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五十六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在建设项目正式交付运营后,针对勘察设计质量进行回访,及时协助解决因勘察设计原因出现的问题。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第八章 罚 则(铁路工程实施)1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第八章 罚 则

第六十三条招标投标有关当事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发生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办法对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委托的部门,认为需要进行行政处罚时,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四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五条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六十六条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织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七条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六十八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第七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参加任何招标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二条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三条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程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况严重的,由主管部门建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七十四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五条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前两项规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第七十六条由于招标人自身原因违约,使得中标人无法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应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七条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第七十八条对招标投标活动依法负有行政监督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的第八章 罚 则(铁路工程实施)2

铁路新增工程包括哪些内容

一般抄说来,新增工程是指原合同工袭程量清单没有,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建设单位、设计院或地方原因等要求而增加的有建设名称的单位工程。如:通过设计方案优化,或者路改桥、路改明洞、或者地方原因新增的工程,如天桥,涵洞、倒虹吸等

铁路建设的资料

世界屋脊的辉煌穿越——写在青藏铁路铺通之际
2005年10月12日,注定要在世界铁路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冻土铁路———青藏铁路铺轨全线贯通。10月15日,首批援藏物资通过青藏铁路运抵拉萨。这标志着西藏正式结束不通铁路的历史,也标志着我国所有省、市、区全部通上铁路。

攻破冻土难题,克服高原缺氧,保护脆弱生态

铁路建设难题一一破解

修建进藏铁路是几代中国人的梦想。新中国成立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修建进藏铁路一直关怀备至。1984年,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正式运营。2001年6月29日,全长1142公里的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正式动工。

滑坡,地震,风沙,雷电,强日照,泥石流。除了这些频发的自然灾害外,青藏铁路工程更面临着“多年冻土、高寒缺氧、生态脆弱”三大世界铁路建设难题。4年来,10多万筑路大军弘扬“挑战极限、勇创一流”的青藏铁路精神,在雪域高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奇迹。

青藏铁路要穿越550公里的连续多年冻土区,另外还有部分岛状冻土、深季节冻土、沼泽湿地和斜坡湿地,是工程建设的最大难关。200多名科研和工程技术人员联合攻关,先后啃下了多年冻土隧道、桥梁、路基施工应用技术等多项世界性难题,不少冻土工程措施在国内外都是首创,使青藏铁路成了“世界冻土工程的博物馆”。

风火山的冰层厚达150多米,青藏铁路开工前,有西方媒体预言:青藏铁路根本过不了风火山。负责施工的中铁二十局与多家科研单位合作,相继攻克了多项世界性高原冻土施工难题。2002年10月,风火山隧道顺利贯通。

青藏铁路全线海拔3000米以上,其中海拔4000米以上地段有960公里,最高点达5072米,年平均气温在0摄氏度以下,极端最低气温零下45摄氏度,空气含氧量仅为内地的一半,建设者随时可能发生肺水肿、脑水肿等危及生命的高原病。

为保障建设者的健康,青藏铁路建设总指挥部坚持卫生保障先行,以往建设工地上常见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等豪言壮语,被“以人为本、保障健康”所取代。沿线建立了三级医疗机构,职工生病在半个小时内就能送往工地医院治疗。青藏铁路沿线建有17座大型制氧站,工人每人每天平均强制性吸氧不低于2小时。在开工以来的4年多建设中,没有一人因高原病致死。

青藏高原珍稀动物品种多、种群大,生态环境脆弱。青藏铁路格尔木至拉萨段总投资330.9亿元,其中用于环境保护的投资就达12亿元以上。指挥部还在我国大型工程中首次实行环保监理制度,委托第三方对青藏铁路实施全程环保监控。青藏铁路成为我国重点工程环保的典范:首次与铁路所经省区签订环保责任书;首次为野生动物修建迁徙通道;首次成功在高海拔地区种植移植草皮……

减少运输成本,扩大对外交流,改变消费结构

高原发展机遇千载难逢

初到西藏的人,都会有一个共同感受:物价高。据西藏有关部门调查,在拉萨,一吨煤炭700元,一吨水泥800元,100元人民币的实际购买力相当于沿海地区的54元。原因主要是西藏自身生产能力相对较低,而以公路为主的运输方式,又增加了进出藏物资的运输费用和进出藏人员的经济支出。

交通的不便,越来越成为西藏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的瓶颈。旅游业、矿业、藏医药业、农畜产品加工、民族手工业等高原特色产业的发展,都因为交通而受制约。

青藏铁路西宁至格尔木段运营以来,成为开发青海柴达木盆地和推动青、藏两省区经济发展的交通要道。戈壁新城格尔木已从昔日的戈壁荒滩,发展成为一个现代化城市。

青藏铁路纵贯青海、西藏两省区,是沟通青藏与内地联系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通道,也是西部腹地路网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青藏铁路的贯通,将为青、藏两省区的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并从根本上改善西藏的交通设施,使西藏形成铁路、公路和航空的立体化交通,彻底解决物资、人员进出困难的问题,加快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逐步形成自己的经济造血功能。

串联高原景观,展示迷人魅力,吸引世人目光

黄金旅游线路呼之欲出

蓝天白云,雪山峡谷,民俗风情,宗教寺院……神秘的青藏高原以其巨大的魅力,一直吸引着中外游客。自1980年以来,进藏观光的游客人数以年均27.6%的速度递增,旅游收入年均增长34%,两项指标都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西藏已经把旅游业作为特色经济之首,然而,闭塞的交通却制约了这一产业的壮大。青藏铁路贯通后,不仅为乘客提供较低的票价,还将把西宁、格尔木、拉萨3座城市串联成一个整体,形成环格尔木旅游圈和环拉萨旅游圈。

建成后的青藏铁路将保持全天候通车,并使用红外线监控系统。列车在一般路段的速度可达每小时120公里,冻土地段每小时100公里。这意味着从格尔木到拉萨不会超过12小时。

据介绍,青藏铁路列车分普通客车和观光列车两种,前者以输送乘客为主,后者兼具旅游功能,每到一处胜地可停车观光,预计观光列车年载客量90万人次。届时,游客将坐在具有供氧功能的车厢内,享受饮食、民族风情表演等服务,浏览窗外美景。这无疑会使赴藏的旅游者大增,推动西藏旅游业蓬勃发展。

面对新形势,西藏提出了跨越式发展的战略。青藏铁路的贯通,无疑会使西藏乘上时代的快车,驶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铁路实施中修施工合同

铁路实施中修施工合同的话,他们如果是需要的话会会发给你,这个合同上面会有各种各样的一种特别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