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临潼2020年10月6日限号吗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有序恢复三环内工作日高峰时段
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西安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西安市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有序恢复工作日高峰时段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限行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晚18: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 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我市全面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30日
2020年7日21西安限行多少号
根据交管部门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内文字母的,以车牌容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7月21日是星期二,限行2和7。
11号西安限号多少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11月16日(周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不断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可根据道路交通实际情况、空气污染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尾号限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西安市生态环境局西安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11月10日
西安发布汛期城市防汛图 看城区72处低洼易积水点分布在哪
6月1日,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发布今年汛期城市防汛地图,72处低洼易积水点等成为今年西安市主城区内防汛工作重点。
1、新城广场:新城广场转盘一周—皇城西路
2、太乙路下穿:太乙路下穿隧道内
3、和平门下穿:文昌门—和平门下穿隧道内
4、南门下穿:南门下穿隧道内
5、星火路立交:星火路立交桥下及东侧慢道
6、玉祥门下穿:玉祥门下穿隧道内(并含地铁一号线玉祥门站)
7、西门下穿:西门下穿隧道内
8、水司下穿:水司下穿隧道内
9、小北门下穿:小北门下穿隧道内及隧道东口至北门外
10、火车站下穿:火车站下穿隧道内
11、太华路立交:太华路立交桥下
12、朝阳门下穿:朝阳门下穿隧道及朝阳门外东侧中国石油门前
13、东门下穿:东门下穿隧道内
14、北大街十字:北大街莲湖路十字西北角及西南角(并含地铁一、二号线换乘北大街站)
15、大差市:大差市十字—和平路方向100米(地铁施工沿线)
16、五路口:五路口十字以南50米(地铁施工沿线)
17、自强路:自强西路与振华南路口
18、三环曲江转盘积水点:三环曲江转盘
19、幸福路建大积水点: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东校区门口
20、西影路积水点:阳光小区对面
21、东二环陇海下穿积水点:下穿辅道两侧
22、兴庆路仁厚庄南路积水点:兴庆路仁厚庄南路西口
23、长十路积水点:长十路与长乐路十字长十路南口
24、十里铺积水点:十里铺铁路桥下
25、咸宁东路恒大绿洲积水点:恒大绿洲小区门前
26、东二环与南二环转盘积水点:东二环与南二环转盘
27、南稍门什字积水点:长安路南稍门什字西南角长青饭店门前
28、电子正街电子一路口积水点:电子正街电子一路口西南角
29、友谊东路(交大南门)积水点:友谊东路交大南门门前
30、 西影路西延路十字积水点:西影路西延路十字华润万家超市门前
31、大雁塔灯具城门前积水点:西影路大雁塔灯具城门前
32、翠华路兴善寺东街口积水点:翠华路兴善寺东街口
33、友谊西路(边东街口-劳动路转盘)积水点:友谊路边西街路口、友谊路西工大路路口
34、雁塔路育才路口积水点:雁塔路育才路口南侧
35、南二环长安路立交桥 雁塔路立交桥积水点:南二环长安路立交桥下穿、 南二环雁塔路立交桥下穿
36、小寨十字积水点:小寨十字东南角省军区对面、东北角赛格国际门前
37、环南路下穿(朱雀门-含光门)积水点:环南路下穿(朱雀门-含光门)
38、南三环全段积水点:具体位置南三环西沣立交以东
39、西稍门十字积水点:西稍门十字
40、大兴路积水点:大兴西路西铁小区对面
41、大庆路积水点:大庆路桃园路口
42、汉城北路陇海线下穿积水点:汉城北路陇海线下穿
43、西三环枣园西路积水点:西三环枣园立交
44、西二环陇海线下穿积水点:西二环陇海线下穿
45、北二环李家壕积水点:北二环和生国际门前
46、一污门前闸门提升:大兴西路第一污水厂门前
47、漕运明渠匝门提升:漕运明渠凤城二路处
48、西斜三闸门提升:第一污水厂二期厂内
49、 二马路积水点:
49.1振华路:北关正街--摩托车厂
49.2二马路:北关正街--人人乐后门
49.3油库街:天乙大厦门前
49.4未央路地铁二号线北门站
50、 文景路积水点:邮政中心门前及文景路与纬二十九街丁字路口
51、 公交六公司及未央立交桥下积水点:公交六公司门前及北二环未央立交桥下
52、 北二环红旗桥积水点:北二环红旗桥下穿西口
53、 明珠巷北口积水点:明珠巷与兴中路丁字路口
54、 明光路积水点:纬二十八街向北100米转弯处
55、 北三环元光路积水点:北三环麻家十字高架桥下(并含北客站周边防汛)
56、 红旗东路积水点:红旗东路新月花园门前及太华路北延伸段与红旗东路十字向南100米
57、 东元西路积水点:元丰怡家小区门前
58、 米秦路积水点:米秦路摩托车检测中心门前
59、 永城路积水点:永诚路下穿
60、 北三环积水点:北三环与太华路延伸线十字南侧和西侧
61、 兴中路积水点:工农路向东120米
62、 北二环文景路积水点:文景路下穿
63、 凤城八路东延伸积水点:凤城八路东延伸铁路下穿
64、 凤新路积水点:新府一路北侧50米处
65、 西铜东辅道积水点:西铜东辅道全段
66、纺南路积水点:纺南路纺西街口
67、电厂西路积水点:电厂十字南50米
68、唐都医院积水点:新寺路新医路口
69、半坡博物馆积水点:半引路博物馆门前
70、华清路积水点:华清路跨三环桥东侧
71、东三环官厅立交积水点:官厅立交桥下东侧慢道
72、东三环大明宫积水点:东大明宫门口
全力以赴 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立足于防大汛、防内涝,确保今年城区度汛安全,西安市政部门建立和完善预警与物防、技防、人防相结合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对极端天气汛、险情的应急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城市安全度汛。
●应急处置 1900人抢险队伍严阵以待
●物资设备 准备充足运行良好
共准备编织袋5000条,止水膨胀麻袋5000条,草袋1500条,交通隔离墩360个,沙子180方,发电机组18台,各类抽水泵47台,巡视车60辆,大型防汛机械(装载机、挖掘机、管道疏通车、自卸车等)54台,配备移动式抽排设备“龙吸水”三台,目前各类机械设备保养到位,运行良好。
西安市今日限行尾号是多少
限行规定为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回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答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限行时间为2020年11月16日(周一)至2021年11月12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5)西安地铁防汛扩展阅读: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2020年11月10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下周一(11月16日)起,西安将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限行区域为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
向南扩展至南横线、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包茂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今天西安限号吗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有序恢复三环内工作日高峰时段
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西安市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和社会发展形势,为更好满足市民通勤需求,助力城市复工复产,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结合西安市道路交通客观实际,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有序恢复工作日高峰时段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晚18: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我市全面恢复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相关事宜,将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另行发布,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特此通告。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4月30日
西安车限号几点到几点先高峰限行时间段是几点到几点
目前西安的限行方式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0年5月6日(周三)起,工作日早7:30-9:00,晚18: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三环路以内道路(含三环路,不含绕城高速)

(7)西安地铁防汛扩展阅读: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2、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3、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5、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6、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7、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8、“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9、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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